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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服務

國家圖書館係以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及研究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主要任務在於徵集、整理及典藏全國圖書資訊、保存文化、弘揚學術、研究、推動及輔導全國各類圖書發展。基於圖書館性質及服務對象,館藏著重在學術性質的書籍,且為了完善保存國家出版圖書亦均不外借,故入館年齡以年滿16歲民眾或未滿16歲之高中職為對象。

(1) 依據<國家圖書館閱覽服務規定>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可申請本館閱覽證:

a. 年滿十六歲以上之本國國民。

b. 未滿十六歲之高中職或具同等學歷之在學學生。

c. 年滿十六歲以上之外籍人士,依法持有護照、我國政府核發之有效證件或經其使領館處證明者。

(2) 請備妥國民身分證或護照、駕照,親自至本館辦證服務櫃臺填寫申請書,交服務人員核發閱覽證。

(3) 閱覽證申辦地點為:臺北市中山南路20 國家圖書館總館閱覽大廳辦證服務櫃臺。

(4) 申辦時間為:週二至週六09002030;週日09 : 0016 : 30(國定假日及休館日停止辦理)。

(5) 辦理閱覽證諮詢服務專線:(02)2361-9132218

為維持圖書館的秩序,保障館內閱覽環境的安全,以保護廣大讀者的權益,必須制定一些規範。進入本館辦理閱覽證的首要目的,在於使讀者了解圖書館內有關規定,從而表示其遵守的意願。而本館圖書資料有的是採閉架典藏,讀者需要憑閱覽證,才能進行調閱申請。

讀者可事先於網路申辦系統填妥個人資料,再親自到館憑身分證正本取得閱覽證,或親自憑身分證到館辦理閱覽證,隨到隨辦。初次辦理免費。未帶閱覽證來館,申辦臨時閱覽證以3次為限。因閱覽證遺失而重新申辦閱覽證必須繳交行政規費新臺幣三十元整。

共3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