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真、郵寄或親自送件
出版圖書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可在圖書正式出版前3個月內,填寫「國際標準書號/出版品預行編目申請單」,再附印刷前排版定稿之書名頁、版權頁、目次、序言(或部分內容)等附件之清樣影本;其他媒體則需附出版品標籤,例如光碟需附光碟上之圓形標籤影本。若出版者為第一次申請ISBN及CIP,請增加填寫「出版者識別號資料申請單」。相關申請表單及附件備妥後,請以傳真、郵寄或親自送件等方式向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申辦ISBN及CIP。相關申請表單請至「全國新書資訊網」首頁「表單下載」下載。
(二)線上申辦
1.若貴單位已有「ISBN/CIP線上申請」之權限,請於「全國新書資訊網」首頁之「線上申請ISBN/CIP」點選「已有出版單位帳號」,在接下來的畫面中輸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再點選「ISBN/CIP線上申請」之「申請ISBN/CIP」,依照系統畫面與步驟填寫ISBN/CIP申請資料,並上傳書名頁、版權頁、目次、序(或部分內容)之電子檔案後,送出申請件。
2.若貴單位非首次申辦ISBN/CIP,然而「ISBN/CIP線上申請」之權限尚未開通,請點選「全國新書資訊網」首頁之「聯絡信箱」,提供以下資料,本中心完成確認之後,將開啟「ISBN/CIP線上申請」之權限予貴單位。
(1)出版單位全稱
(2)出版單位地址
(3)帳號管理人姓名
(4)帳號管理人公司聯絡電話
貴單位取得「ISBN/CIP線上申請」之權限之後,請於「全國新書資訊網」首頁之「線上申請ISBN/CIP」點選「已有出版單位帳號」,在接下來的畫面中輸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再點選「ISBN/CIP線上申請」之「申請ISBN/CIP」,依照系統畫面與步驟填寫ISBN/CIP申請資料,並上傳書名頁、版權頁、目次、序(或部分內容)之電子檔案後,送出申請件。
3.若貴單位為首次申辦ISBN/CIP,請於「全國新書資訊網」首頁之「線上申請ISBN/CIP」點選「申請帳號」,依照系統畫面與步驟填寫貴單位與填表人的基本資料,以及填寫ISBN/CIP申請資料,並上傳書名頁、版權頁、目次、序(或部分內容)之電子檔案後,送出申請件。
4.注意:「ISBN/CIP線上申請」帳號為出版社(單位)專用,不得轉讓,以免延誤貴出版社(單位)線上申請作業或錯用帳號造成編碼作業錯誤。
出版單位可於「電子書刊送存閱覽服務系統」(https://ebook.ncl.edu.tw/webpac/)點選「電子書ISBN申辦及送存」,首次申辦需先申請成為會員。
出版者於線上上傳或離線寄送未加密電子書全文檔案、設定在本館可開放之授權使用範圍或該電子書之封面頁、書名頁、目次頁、序、版權頁、簡介、相關頁(畫面)、可供開放閱覽之精華章節內容等申辦文件(畫面)。
相關申辦操作方法可參考訊息公告中的出版單位電子書ISBN申辦與送存作業線上教學與ISBN申辦及送存服務巡迴教育訓練教材(https://ebook.ncl.edu.tw/ebookDepositNcl/modules/login.jsp)。
出版單位可至「全國新書資訊網」首頁點選「申請進度查詢」輸入出版機構、掛號單號、申請書名,即可查詢目前申辦進度。若已完成即可直接列印或下載取得國際標準書號(ISBN)及預行編目(CIP)資料。
可以。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出版圖書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均能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
所謂再版書,是指新版與原版內容有所更新或增補,並非文字勘誤而已。再版書必須重新申請ISBN。
如果只是重印再刷(reprint),內容無任何變動,就是所謂的重印書,重印書只要沿用舊號碼即可,不需要重新申請。
刊載內容以具學術性價值且公開出版之會議文獻,可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其他有關會議議程、會議簡報及出席人員等手冊資訊,無須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
一般坊間出售圖書之條碼,大都以圖書之國際標準書號(ISBN),轉換成商品條碼而來。出版者向本館書號中心申請、取得ISBN號碼後,請排版或印刷公司將ISBN號碼轉換成商品條碼即可。
請依「圖書館法」第十五條規定,於出版品發行時送存一份給國家圖書館,本館收到圖書後,會依實際送存到館之圖書,於系統上更新其異動書目資訊。
出版品預行編目(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簡稱CIP),出版者在新書出版前,將毛裝本(清樣本)或正文前的書名頁、版權頁、目次、序、前言、摘要等相關資料,先送到國家圖書館(或負責辦理CIP業務之圖書館,我國為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予以編目,並於該新書內某一固定位置上印出CIP書目資料的一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