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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回應有關聯合晚報及各家網路媒體105年7月28日刊載有關國家圖書館古籍數位化遭侵權案
  • 2016-07-29

有關聯合晚報及各家網路媒體105728日刊載有關國家圖書館古籍數位化遭侵權案,國家圖書館回應如下:

國家圖書館為傳承文化、保存人類知識文明,近十餘年來積極蒐集海外散佚漢籍資源,並以長期數位化經驗與技術,與國際重要典藏機構進行合作,取得相關使用權利,達到合作發展、資源分享目的,同時嘉惠國內外學術界研究,鞏固臺灣於國際漢學領域優勢地位。

一、國家圖書館自民國94年起與美國國會圖書館合作,共同將美國國會圖書館館藏宋、元、明、清善本古籍進行數位化,是項計畫自2005年起至2010年止,皆依政府採購相關程序辦理招標,委由漢世紀文化數位公司辦理,並由其派員赴美國國會圖書館協同該館人員進行善本古籍數位化作業。

二、本年413日國圖經由美國國會圖書館得知,「漢世紀數位文化公司」以「美商EHG Books」名稱出版兩館合作數位化古籍資料,並在臺灣銷售美國國會圖書館數位化計畫掃描之中文古籍一事後,旋即迅速取得出版圖書,及諮詢本館法律顧問陳怡勝律師,並就圖書內容與美國國會圖書館合作掃描清單逐筆展開比對。後續分別於425日、53日復就資料比對結果,二次諮詢本館法律顧問,並依其建議,於510日查得「美商EHG Books」於美國馬里蘭州登記之公司相關資料。525日復得知「美商EHG Books」於201510月起陸續於美國出版「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國古籍」系列影像古籍後,隨即向國會圖書館索取該系列出版圖書清單,63日由國會圖書館提供資料,67日完成比對。614日致函美國國會圖書館,聲明國圖從未授權或允許漢世紀公司針對該館合法擁有之古籍數位影像等成果,作任何用途之使用或出版。且於623日國家圖書館已正式委任陳怡勝律師釐清本案案情,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此期間,國圖持續與美國國會圖書館保持聯繫,提供雙方資訊與處置進度,並多次諮詢律師及有關單位,針對漢世紀公司涉嫌侵權出版案件,進行多方事證蒐集,並無坐視不管,消極未加處置之情事。

三、依國圖委任律師分析,本案之起訴對象尚待釐清,因國圖辦理國會館館藏善本古籍數位化作業案委任廠商為「漢世紀數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為「薛麗珍」;而涉嫌侵權出版之圖書,出版者為「美商EHGBooks微出版公司」,該公司於美國馬里蘭州之登記為「EHG Books」,代表人為「Hong-yee chiu(丘宏義)。為審慎釐清兩者間之關係,及所竊用古籍數位影像之來源,掌握充分侵權事證,故刻正由國圖委任律師多方蒐證,以撰寫訴狀,俾提出告訴。期透過縝密之佈局,取得最有利之證據,以儆不法,維護權益。

四、有關「美商EHGBooks公司」負責人丘宏義先生指稱「善本是公檔,出版無不法」之說法,國家圖書館認為所掃描之美國國會圖書館館藏中文古籍,古籍本身雖已超過著作權保護年限,然由國圖出資與美國合作進行影像掃描並完成數位化資料,即可視為擁有該財產權,未經國圖同意即以該數位化影像資料再製出版,應已造成侵權。再者,依據國圖與漢世紀公司簽訂之契約書規定:「相關原書轉製影像作業之成果及其相關成品等,其所有權皆屬美國國會圖書館與國家圖書館所有,廠商不得任意處置或散布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他人」。準此,「漢世紀公司」涉嫌處置或散布該數位化成果與第三者「美商EHGBooks公司」之行為,已違反契約相關規定,構成侵權。惟為審慎起見,有關古籍轉製數位影像部分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國家圖書館仍將諮詢智慧財產局請求釋疑。

五、有關漢世紀公司涉嫌侵權出版國家圖書館與美國國會圖書館合作掃描中文古籍案,目前國家圖書館持續與美國國會圖書館保持聯繫並積極處理,預定事證蒐集完成後於近日提起告訴。而針對恐涉及違法之圖書,國圖已建議銷售單位下架。爾後,為避免類此情形發生,國家圖書館將針對類似廠商違約情形進行研析,加強防範機制,如強化契約規範、增訂違約罰則、加強專案管理等,以預防並杜絕侵權情事再度發生。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