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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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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守自盜怎麼辦
  • 2014-03-17

監守自盜怎麼辦?

◎魯明德  

據報載,韓國信用評價公司負責改善客戶資料系統安全的朴姓技術員,從2012年5月到2013年12月間竊取國民銀行金融集團、農協銀行金融集團與樂天信用卡公司等,所發行超過1億張信用卡的個人資料,並複製到隨身碟賣給2家電話行銷公司,受害者超過2,000萬人。遭洩漏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南韓的社會安全碼、電郵、住家地址、薪資、每月刷卡紀錄,以及其他信用評等資訊,甚至許多客戶的信用卡卡號也遭外洩。正在規劃公司電子商務系統的小潘看到這則新聞,想到自己正在建置的系統,未來可能也會遭遇同樣的問題,因此趁著過年向司馬特老師拜年之際,提出來請益。

  司馬特老師表示,資訊安全不只是軟硬體的安全維護,還要顧及資料的安全;以我國的情況來說,如果因為資訊安全沒做好,造成客戶個人資料的外洩,除了刑責外,還有損害賠償的問題,所以企業的資訊安全應該提升到策略的層級。很多公司因為資源有限,資訊系統會採取外包的方式建置、維護。韓國這次的事件,就是因為系統外包所引起,因此對於外包人力的管理就顯得相當重要,一般企業的資訊安全管理,往往會忽視對外包人員的管理;如果這個外包人員又掌握公司的資訊系統,就應特別注意。由於外包人員非公司的編制人員,管理上十分尷尬,因此在進用外包人員時,應把公司的資訊安全相關規範事先告知,除要求個人簽訂保密合約外,並要求其派遣公司應負連帶的管理責任,工作期間對於資訊安全的管理,則應比照正式員工的要求。

  其次,不管系統是外包建置、維護,還是由公司的資訊部門自行建置、維護,危安的潛在因素就是系統的管理者,因為他們都有合法的使用權;我們的各種保密規定都是針對使用者所設,而系統的管理者因為擁有權限,所以可做出各種權宜措施,甚至開設後門作業,不受正常的管制。以韓國這次洩漏信用卡個人資料的事件來看,該技術員就是系統的維護者,於是衍生出合法使用者監守自盜的問題。一般企業為避免資料經由員工的個人電腦外洩,通常會在員工的個人電腦上裝置管制軟體,限制員工將資料輸出,但是這個方式對於系統管理者是無效的,因為有心人士會用他的權限把限制打開,而達到合法存取資料的目的。

  小潘聽到這裡,除了頻頻點頭贊同外,也有一個新的疑問:有權限的人可以合法存取資料,如果這個人心懷不軌,監守自盜怎麼辦?我們也沒有辦法對員工做身家調查,這要如何預防?

  司馬特老師接著說,任何制度都是管理正常的人,對於預謀做壞事的人,很難靠系統事先預防,否則可能反而會限制系統及業務的正常運轉。為了防範有權限的人監守自盜,在設計系統時,可以把事後稽核的制度放進去,經由系統來提醒,以進行異常管理。小潘聽到這裡,心中又升起另外一個疑問:事後稽核時事情都已發生,不是來不及了嗎?

  司馬特老師也同意小潘的想法,洩密事件既已發生當然來不及,但是洩密事件往往不只一次,以韓國信用卡的個人資料外洩為例,超過1億筆的資料顯然難以一次下載完畢,所以系統在設計時,應該有個監控機制,一旦某個使用者一直在下載資料時,就會發出異常報表給主管,以便適時採取行動介入,這樣就可以防止更多的資料被竊取。

  公司如果因為業務需要而存放客戶的個人資料,就須做好資訊安全的工作,因為個人資料如果洩漏,在被害人無法證明實際損害情形下,法院仍可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處新臺幣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賠償金;洩漏數量如果很大,按件計罰將會是公司很大的負擔。

  小潘聽完司馬特老師的一席話,發現原來資訊安全影響到的不只是公司的技術資料,個人資料的外洩對公司的影響更大,除了要面對損害賠償外,商譽的損失更是難以回復!

  隨著華燈初上,小潘帶著滿滿的收穫結束這次的師生下午茶會,心裡想著資訊在企業所涉及的層面還真廣泛,不是只了解資訊科技就可以處理一切,而心中對司馬特老師的知識淵博又更加佩服了!

(作者為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講師) 摘自清流月刊103年3月號

最後更新時間: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