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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09
元代蒙古對中國的統治與管理

著者:王明蓀

出版(活動)日期:2019-09-09

時間:00:44:40

發音:國語

出版者:國家圖書館

內容簡介

時間: 2019年9月9日
地點: 烏蘭巴托蒙古國家圖書館「總統參考室」
講題: 元代蒙古對中國的統治與管理

 

「蒙古帝國的回憶與中華文明的印記—紀念八思巴文制定750年展覽」開幕典禮後,配合展覽辦理「臺灣漢學講座」,由文化大學史學系王明蓀教授以「元代蒙古對中國的統治與管理」為題發表專題演講,就蒙古政權與國家的性質、元朝政治結構的特色、蒙人的文化傳統與統治觀念、族群的差異、統治的方法與管理制度等各面向進行分析。


摘要:

一、蒙元政權與國家性質
十三世紀初,成吉思汗(元太祖)締造大蒙古國,其後繼者接續擴張,到忽必烈汗(元世祖)統一中國,建立元朝,造成跨歐亞的世界性大蒙古國。中國的元朝是蒙古帝國的一個「兀魯思」,與其他汗國共同構成為大蒙古國,不過元朝的皇帝又兼為大蒙古國的大汗,在中國的蒙元政權與國家性質即是如此。因此元朝的帝王不只具有中國的眼光來實行統治,還須思考到大蒙古國的利益與立場;這幾乎是絕大部份中國人未曾思考到的,也認為是種不可思議的想法。這是中國歷史上從沒有過的經驗,而對蒙古人來說,這種中國統治也是不曾有過的;在雙方來講都有著相當的困擾。
由於是世界性的帝國,中國的元朝也形成為多元民族及多元文化的朝代,究竟要用什麼方法來統治,以及如何去管理這個複雜的國家?理想的藍圖與規劃設計,和實際的統治經驗,困難重重;使得當時及後來的中國人,大多認為元朝的統治與管理始終未走上軌道顯得雜亂無章。

二、元朝的政治結構
要了解蒙古對中國的統治與管理,應先從元朝的政治結構著手,這是個綱領。大體上看有下面幾個特色:
其一,北亞聯盟控制政權,實施決策。是指蒙古與西域(色目)的結合以決策軍國大政。透過對統治階層的分析,中央及地方的最高官員,幾乎都為蒙古、西域的北亞民族所壟斷。其二、是皇室與貴族形成的閥閱政治。蒙古皇室(族)與北亞貴族,因身分特殊在各方面都享有特權,其他族群只有少數人可擁有類似特權,而位居高官者也多為貴族身分,形成濃厚的閥閱政治色彩。其三,是監察網密,而君權與權臣之權力卻無以限制。元朝是御史與諫官合一性質,但在「蒙古至上主義」及閥閱政治中,無法發揮實質作用,反而成為監督全國官僚的機器。同時又有南北分行御史臺,以及遍布全國的肅政廉訪司,足見監察網的密佈。其四,是宿衛地位高超。宿衛(却薛)為蒙古特色,是貴族子弟集團,決不同一般禁衛性質。其出任官職不在選任制度之中,由帝王超遷,許多高級官員都由此出身;形成特權集團,原則上是北亞民族的特權。其五、是入仕途雜,漢族以吏進為多。元朝入仕為官途徑頗雜,有草原傳統也有中國傳統,而在中國已形成科舉為正途出身的觀念。元代雖有過考試錄取漢族人士,但科舉是在中期以後施行的制度,在此前都以任吏而進用,科舉之後仍然以吏進為多。科舉不過是入仕的途徑之一,未必有較高的地位與前途。

三、統治的觀念
蒙古持續的征服戰爭,到忽必烈汗時統一中國,建立「大元」國號,在他的構想仍是以草原軍事力量為根本的統治基礎,其他的力量是在「家產制」傳統的觀念下,鞏固其政權及強化其統治,而政治機構與財經基礎是支撐大蒙古國與元朝主要的輔助支柱。突破各汗國(兀魯思)籓籬使人與物通暢交流,以及在中國大量採用漢法,都是必要的統治考量。
在中國的元朝,漢族是佔多數的族群,主流的文化是儒家思想,在族群利益及觀念上與北亞民族頗有衝突而不易調和。這些衝突早在成吉思汗時已現端倪,終整個元朝都頗能見及。如草原民族有奮鬥、進取傳統,顯得較具有侵略、擴張性;儒家思想重傳統、循例,顯得較為保守、苟安。在政治上中國有中央集權傳統,草原民族則有分權自治的觀念。儒家思想好高言濶論、繁文縟節、重農輕商、諱利忌歛;草原民族是簡樸務實、重視實際利害、不蹈高論。其他在生活禮俗上,因文化差別而產生歧見異識,所在多有。總之,不同文化不免存在觀念上的衝突,這種衝突在蒙古對中國的統治上,的確大費周章而難以適從。

四、統治方法與管理制度
元朝是蒙古統治全中國的朝代,由於「家產制」及「蒙古至上主義」,形成統治與被統治的主奴差別格序,這三者是統治中國的基本心理。如前言所言,軍政大權牢控在北亞聯盟手中,而皇室、貴族多擁有特權,全民當差為主服務。管理上有統一的國家各種制度,但沒有完成國家的「統合」,如族群身分的等級制,是種區別但並非隔離;在許多方面都看到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級的差別待遇。但因現實的需要,對各族群文化包容並兼,形成多元文化格局,然則在管理上確有著相當的差距。
政制上的中央及地方行省,首長例由蒙古人擔任,其次參用西域、漢人,注意到族群分配而又能相互牽制。行省權力頗大但不專,是中央分馭地方而有地方分權的局勢。管理皇室私產的官署繁多,相當部分係由「却薛」管理。地方路、府、州、縣及一些軍事單位設有監鎮的「達魯花赤」為首長,又可看出蒙古人事的滲透和管理的權力。「却薛」是成吉思汗創建以來的蒙古新傳統,前己言及在元朝的特殊性。加上忽必烈建立各族群組成的衛軍,到後來有半數是由北亞族人組成,以與漢族衛軍制衡,駐守兩京與腹裏地區,平衡地方武力,拱衛京師。地方鎮戍軍分佈全國各地,漢人、南人的軍隊設有北亞人的「達魯花赤」監督。行省指揮鎮軍,而行省首長多蒙古人偶或西域人出任,有時與蒙古出鎮地方的宗王配合,以鎮撫地方。這種管理方式顯然是帶有族群區別的,但並不是隔離政策。
法律上是蒙、漢法並行,但依「各從本俗」分別族群處理,相涉事件則蒙古人高於漢人。賦稅上是南北不同,又有供賦於封建貴族的規定。役法是分類各戶計,全國提供各種不同勞役。貿易重商,多以西域人主導,使財經利益大開,又副以漕、海運通,經濟並未退減,物流也及於歐亞大陸;這與帝國驛站的建設有關,並促進訊息的傳遞。文教學術上則以漢族為主導,造成學校的興旺與朱子學的盛行,這是運用中國文化及人才的長處。

五、結語
蒙古對中國的統治與管理,我們要注意到政權與國家的性質,文化傳統與思想觀念的不同,政治結構的特色,族群的差異,這些方面。總體看來是一種雜糅複合的體制。

2019.10.2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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