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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01
福建中部「開法場」所具顯的古代朝廷制度析論──以大田、尤溪與永安三縣所見為主

著者:謝聰輝主講

出版(活動)日期:2018-12-01

時間:00:31:21

發音:國語

出版者:國家圖書館

內容簡介

為促進臺灣本土道教研究與世界的對話,國家圖書館與德國萊比錫大學圖書館於2018年11月29日起於該校總圖書館(Bibliotheca Albertina)舉辦「道教與地方宗教─典範的重思」(Daoism and Local Cults: Rethinking the Paradigms)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及「天之道:道教與地方宗教」主題文獻展。

 

在11月30日至12月1日進行「道教與地方宗教─典範的重思」研討會方面,會議主題探討近世以來,道教與地方宗教融合過程中,雙方存在之張力與對立,以及複雜的互動模式。策劃會議合辦方籌備代表柯若樸教授 (Prof. Philip Clart)表示,本會議旨在評估並釐清現存各種學術觀點與立場,以便進行更具反思性與深入分析的辯論。希望能解開學術論述中纏繞在主位∕客位範疇的環節,進而發展出讓持不同立場學者可以共同使用的論述詞彙及明確的參數。為了實現會議目標,因此國家圖書館與萊比錫大學圖書館邀請到歷史與民族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包括來自德、法、臺、日、美、英,以及香港等地學者,發表論文來一起探討問題。

 

福建中部「開法場」所具顯的古代朝廷制度析論──以大田、尤溪與永安三縣所見為主

 

(An Analysis of the Ancient Royal Court System Revealed through the Ritual Exorcism (Kai Fachang) in Central Fujian: Based on Field Research in Datian, Yuxi, and Yong’an)

 

謝聰輝 (Hsieh Tsung-hui)

 

利用這三年來在閩中三縣道法壇靖中,所見到的明末以來豐富的傳度抄本資料,以及2017年底兩次現今開法場儀式實踐的調查記錄。首先討論此一開法場傳度儀式的時間、程序為何?為什麼是定期且稱為「科年」?其是如何來建立法壇?不同地點舉行的意義是什麼?對內與對外的目的功能、內涵特質,又是如何被凸顯?如何被認知?再者,析論其儀式結構、道法內容與表現形式是如何建構的?筆者挑選其代表性的儀式:《設城隍》與《設南省》兩科儀,深入分析其儀式程序、意義內涵、特定用語與文檢內容,所具顯的、轉化了哪些宋元以來道教內部與朝廷官方的體制?

 

初步得到的結論如下:閩中地區閭山法教開法場傳度的儀式時間,其來源依據正是比照明洪武十七年(按1384甲子)頒行〈科舉式〉中的鄉試開始舉設的制度;其較完整的閭山法場傳度儀式建構,以及相關官憑法籙文書的授予,以目前筆者所掌握的文獻研究,應該在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至嘉靖十二年(1533)這段期間。《傳度設城隍》主要內容即召請當地歷史上所有的城隍們及相關的官將吏兵,具顯帝制朝廷官僚體制、道教道法與民間信仰複合的多重特質。其不僅反映閩中地區法教保存了宋代天心正法的傳承規矩,從相關抄本與文檢中一再出現的縣城隍所轄屬「四鄉八里」神司主者,其所反映的宋代以來地方的行政區分;「諸路城隍」、「八路城隍」、「福建道都城隍」與「福州中書省城隍」用詞,也明確具現了元朝時福建的行政建置。另《傳度設南省》乃闡演開法場傳度意涵中完成任命文書簽押生效法定程序的核心儀式,其模擬運用了古來朝廷尚書都省官僚組織與體制格局。在〈請神〉中所見的官名稱謂與次序空間描述,除了呼應其壇場實際空間布置的建構之外,也具現唐宋尚書省的實際建築空間與左右分置的歷史背景,更體現出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之後改革的行政機制運作情形。又此區法教開法場傳度所頒給的這些職憑誥據名稱,如「文憑」、「照身」、「護誥」、「官憑」、「職帖」與「南曹官誥」等,應是借用道教正一經籙的相關名稱,但其共同來源應是轉用自古代朝廷體制下相關授官任命的官方文書。

 

 

2019.1.1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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