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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土木工程職系技士
  • 2018-06-06

徵才機關:國家圖書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土木工程

職 稱:技士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07年6月6日~107年6月13日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土木、建築或營建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具辦理工程規劃執行或營繕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資格,現職銓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 格實授有案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綜合性專案營繕工程執行。

(二)辦理館舍空間改造、零星修繕之採購招標執行事項。

(三)防颱防災業務簽報、建築物安全檢查及申報。

(四)工程相關來文簽核辦理。

(五)會場音控室值班及相關活動支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銓審函影本、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及格證書、建築師或相關技師證書、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書等有助於資格審查之文件)。

(二)於107年6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缺)。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備取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周小姐。

(七)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最後更新時間: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