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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設計師
  • 2017-02-10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資訊處理
職    稱:設計師
官等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06年2月10日~106年2月16日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資訊、電子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資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 現職銓敘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四)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五) 具有採購、資訊系統專案規劃執行、網頁設計與圖書館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資訊系統建置規劃、管理與維護。
(二) 圖書資訊系統使用資料分析與研究。
(三)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推動事宜。
(四) 網頁設計、製作與維護。
(五) 政府資料開放、電子看板管理與維護。
(六)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銓審函影本(如現職非銓審資訊處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資訊處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有助相關資歷審查文件影本;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二) 於106年2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缺)。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考試(含筆試及口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筆試或口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 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 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備取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
(六) 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96林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17-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