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圖書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國家圖書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l.edu.tw),「公告欄最新消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圖書館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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