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書記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一般行政
職 稱:書記
官等職等: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04年9月8日~104年9月15日
資格條件:
一、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二、善於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資格,現職銓敘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教育人員、約聘僱人員之聘任、俸給、待遇、福利,年終評鑑、獎懲、保險、退休、撫卹等案件。
二、教育訓練事宜、文康活動策劃辦理。
三、退休撫卹基金繳納、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四、出國報告控管事宜。
五、生活津貼與子女教育補助。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銓審函影本及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於104年9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1
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缺)。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備取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周小姐。
七、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