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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館藏組專員1名
  • 2026-03-23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圖書史料檔案
職 稱:專員
官等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有效期間:自115年3月2日~115年4月6日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圖書資訊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具備圖書資訊組織實務專業、分類編目相關工作經驗至少3年以上、具備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資訊組織分析師」證書尤佳。擅長文書處理(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含升官等考試、不含升官等訓練),且現敘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或曾敘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滿1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中文圖書分編、權威紀錄建檔及書目資料維護,熟稔 MARC21、RDA、機讀編目格式。
二、書目資料庫管理及OCLC聯盟相關作業。
三、編制資訊組織規範、內部作業程序說明、統計資料等文件。
四、熟悉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操作及中文主題編目規範。
五、登編圖書資源管理內控作業及編目相關行政業務。
六、專案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現職銓審函影本、(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於限制轉調期間內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者之佐證資料(如戶籍謄本,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謝小姐;有關工作項目請洽本館館藏組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35,林視察。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