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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專員(秘書室)
  • 2014-08-18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一般行政 職 稱:專員 官等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03年8月18日~103年8月25日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資格。 (二)現職銓敘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3年以上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圖書館服務、行政管考及採購經驗為佳。 (四)具英語檢定資格者為佳。 (五)熟悉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 (六)細心、耐心、熱誠與願經磨鍊。 工作項目: (一)彙整本館各業務組室年度工作計畫。 (二)彙整館務會議列管方案。 (三)辦理電話禮貌測試 。 (四)辦理創新創意提案活動審查作業。 (五)辦理年度各組室工作績效與服務品質評鑑計畫及內部稽核行政工作。 (六)辦理讀者意見列管追蹤及分析 。 (七)彙整年度預算說明及立法院預算報告資料。 (八)提報教育部公共建設管控計畫、相關補助款計畫及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九)代理主持採購案開標作業。 (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銓審函影本、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有助相關資歷審查文件影本(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或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書等)。 (二)於103年8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缺)。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備取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周小姐。 (七)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最後更新時間:201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