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有效期間:自112年9月18日~112年9月24日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具行政機關或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個性細心、善於溝通、熟悉文書處理軟體及網路系統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公教人員退撫及三節照護等相關作業。
二、公保、健保及退撫基金管理作業。
三、各項活動及教育訓練之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2年9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號):
1.報名用專用信封(請黏貼於報名信函上;請至下方附檔處下載)
2.中文履歷表(請至下方附檔處下載)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5.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未以通訊紙本郵寄或逾期報(以郵戳為憑)者,均不受理。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約僱報酬: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2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28,534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30日回職復薪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六、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7黃先生或159,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