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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書記1名
  • 2022-03-31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圖書史料檔案職系

職    稱:書記

官等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有效期間:自111年3月31日~111年4月13日

 

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圖書資訊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工作態度積極、有良好溝通能力、熟諳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具圖書資源分類編目經驗尤佳。

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政府出版品及升等著作送存業務。

二、政府出版品及升等著作登編及書目維護。

三、非書資料分類編目及書目維護。

四、送存圖書收發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現職銓審函影本、(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語能力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謝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