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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資訊處理職系設計師1名
  • 2021-07-09
職 系:資訊處理職系
職 稱:設計師
官等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有效期間:自110年7月9日~110年7月15日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資訊、電子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有資訊系統建置計畫撰寫、採購、系統維運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具資安、資訊職能專業證照者尤佳。
四、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館員知識管理平臺服務規劃與管理。
二、系統單一登入與會員服務管理。
三、圖書館資訊系統維運管理(含軟硬體) 。
四、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項。
五、主題網頁設計/建置與維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現職銓審函影本(如現職非資訊處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資訊處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徐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