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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 2021-07-09
職 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有效期間:自110年7月9日~110年7月15日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文書處理軟體且有圖書館實務工作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政府統計資訊網」目次建檔、審核、新增及查核。
二、中文政府出版品掃描、建檔及影像上傳管理作業,以及館藏之資料修正查核、補缺、催編、文獻裝訂等工作。
三、5 樓政府資訊閱覽室櫃台輪值。
四、專室館藏整架、移架、讀架、圖書盤點、書庫及專室財產盤點與管理。
五、協助辦理「臺灣歐盟論壇」會議及本組閱讀推廣相關活動美編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2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稱為「約僱人員(書記職代)」;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1.中文履歷表(請下載附檔「國家圖書館職缺應徵履歷表」填寫)。
2.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約僱報酬: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支給220薪點 (薪點折合率為124.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27,434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徐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21-07-08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