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banner

歷次消息

       
字級
    分享
  • QRCode
徵才公告-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 2021-02-24
徵才機關:國家圖書館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 稱: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公告期間:自110年2月24日~110年3月8日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及網路系統操作。
三、個性細心、善於溝通,具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公教人員退撫及三節照護等相關作業
二、公保、健保及退撫基金管理作業。
三、各項活動及教育訓練之執行。
四、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3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2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稱為「人事室約僱人員」;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1.履歷表(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l.edu.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
2.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如無免附)。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約僱期間:自110年4月1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原則110年10月28日,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錄取人員每月按22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24.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27,434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7沈小姐或196溫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21-02-24
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