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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圖書史料檔案管理職系組員(A)
  • 2020-03-19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圖書史料檔案管理
職    稱:組員(A)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09年3月19日~109年3月25日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圖書資訊學系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具備圖書資訊組織之專業知能。
三、具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
四、積極任事、具工作服務熱忱、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及跨領域之協作能力。
五、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資格,現銓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各類型圖書資源贈送管理。
二、圖書資料登錄驗收、分類編目、權威記錄建檔及書目資料審核。
三、教育訓練或研習等活動規劃與執行。
四、公共圖書館區域資源中心主題書目小組相關事宜。
五、專案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聯絡方式: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二) 現職派令、(三)現職銓審函影本(如現職非銓審圖書資訊管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圖書資訊管理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徐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