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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助理編輯(比照講師聘任)
  • 2019-06-12

徵才公告

一、徵才機關:國家圖書館

二、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三、職 稱:助理編輯(比照講師聘任)

四、名 額:1名

五、性 別:不拘

六、工 作 地:國家圖書館(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七、上網期間:自108年6月12日至108年7月11日

八、資格條件: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文史哲、博物館學或文資保存及修復相關系所碩士學位。

(二) 具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程度以上英語能力,說寫能力佳者。

(三) 具紙質文獻維護或修復相關經驗或興趣者尤佳。

(四)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者。

(五) 積極任事、具工作服務熱忱。

九、工作內容:

(一) 負責特藏文獻策展與利用推廣等相關業務。

(二) 執行特藏文獻保存與修復業務。

(三) 辦理特藏文獻國際合作專案計畫。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十、注意事項: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8年7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稱為「助理編輯(特藏文獻組)」;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1.中文履歷表(請下載附檔「國家圖書館職缺應徵履歷表」填寫,或請來信索取檔案person@ncl.edu.tw)。

2.碩士學位證書、論文及成績單之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文件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筆試通過者再進行口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考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96,林雪霞小姐。

最後更新時間: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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