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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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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集體貪瀆 19人判刑
  • 2014-09-18

高雄海關集體貪瀆案,經高雄地院首波審結宣判,包括19名關員在內26人被判刑,其中12名關員坦承犯行,分處5月至2年不等徒刑,

可易科罰金或緩刑,其餘侯旭聰、陳瑞津等7名關員,則分處3年8月至16年不等徒刑,另有3名關員獲判無罪。至於業者和報關人員等7名被告,

分處7月至2年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或緩刑。首波宣判 26人有罪據了解,92年2月間起,報關行受貨主、廠商委託,申請進口農漁產品及五金二手機械等商品,

被告侯旭聰等關員涉嫌收受賄款「放水」進口,或讓對方以多報少逃漏稅及快速通關,其中部分農漁產品是來自管制地區的中國,檢方認定收賄金額達1867萬元,

自動繳回犯罪所得800萬餘元。收賄1867萬 最重判16年去年4月間,承辦檢察官謝肇晶等人,發動多波的搜索行動,總共起訴退休或現任共46名關員,並有退休關員疑似壓力太大,

在住處跳樓自殺,高雄海關收賄新聞還上了朝日新聞。值得一提是,檢方偵辦期間,海關緝私件數及裁罰金額均大幅提升,緝私金額成長高達6.35倍,國庫增加2億1300多萬元收入。

最後更新時間: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