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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電子書國際標準書號申請作業原則

國家圖書館電子書國際標準書號申請作業原則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4 日臺圖書字第 1000003609B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3 日國圖事字第 1020000766B 號令修正


一、申請電子書國際標準書號(以下簡稱 ISBN)之適用對象
(一)凡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在中華民國境內公開出版之電子書。
(二)前款申請對象以電子書上所標示之出版者為限。

二、申請電子書 ISBN 之適用範圍
(一)數位形式之單行本圖書。
(二)以實際載體公開發行之電子書(如光碟片、USB)。
(三)透過應用軟體,傳輸至閱讀瀏覽器上且公開發行之電子書。

三、申請電子書 ISBN 之原則
(一)不同版本、不同語文之電子書應申請不同的 ISBN。
(二)不同檔案格式的電子書(如 EPUB、FLASH、Adobe PDF、Zinio PDF)為個別發行者,申請不同的 ISBN。
(三)電子書內容之更新、修改或新增資料之篇幅足以被視為新的版本,則應申請新的 ISBN。
(四)同一檔案格式電子書,不因實體載具之差異、系統相關之格式差異、字碼之差異、輸出媒體或顯示格式之差異而視為新版本。
(五)電子書所連結之圖片或聲音內容,屬該出版品的一部分,不須另外申請ISBN。
(六)兩家以上聯合出版的電子書,以版權頁(畫面)出版製作敘述排列第一者為出版者。
(七)電子書延伸辨識碼:出版者可依據本館已給定之電子書 ISBN 編碼,在相對應的檔案格式後,填寫製作(平台)廠商代碼、版次說明;若有章節區別之需求,亦可自行加入附加章節辨識碼。

1.電子書延伸辨識碼之應用與顯示見「電子書延伸辨識碼應用與顯示範例」說明。(附件PDF)
2.電子書延伸辨識碼「製作(平台)廠商代碼」之 3 位英文代碼,由出版者自行訂定。

四、申請電子書 ISBN 之流程與要件
(一)出版者於「國家圖書館電子書刊送存閱覽服務系統(EPS)」線上申辦,填寫出版者及書目資料。EPS 服務系統網址:http://ebook.ncl.edu.tw
(二)出版者於線上上傳或離線寄送未加密電子書全文檔案、設定在本館可放開之授權使用範圍或該電子書之封面頁、書名頁、目次頁、序、版權、簡介、相關頁(畫面)、可供開放閱覽之精華章節內容等申辦文件(畫面)。
(三)本館檢視由出版者提供之電子書全文檔案及申辦文件(畫面)是否完備及符合 ISBN 編配適用範圍。
(四)本館依據申請 ISBN 原則進行編碼,於 EPS 服務系統以電子郵件傳回出版者。

五、申請電子書 ISBN 之顯示原則與位置
(一)ISBN 的顯示原則

1.ISBN 必須顯示於出版品本身。
2.ISBN 十三位數碼應全部顯示,五個單元間用連字符號「-」相隔,數碼
前冠 ISBN 字樣,俾便識別。例如:
ISBN 978-957-678-431-6
3.如需印製條碼,必須使用與 ISO/IEC15420 相符的國際商品條碼。

(二)ISBN 的顯示位置

1.顯示於題名主畫面。
2.儲存於實體物件上的電子書(如光碟片、USB),應印製在永久附著於該物件之標籤(如光碟片之碟面標籤),及包裝盒、封套、外框等明顯處。
3.無實體物件的電子書(如線上出版品),應顯示在出現題名的畫面或其他相關畫面(如螢幕的第一個畫面)。
4.建置於各種詮釋資料(metadata)之明顯欄位處。
5.包含各種檔案格式電子書之同一出版品其國際標準書號須依序排列,並描述其檔案格式。例如:
ISBN 978-957-678-444-6(EPUB)
ISBN 978-957-678-445-3(FLASH)
ISBN 978-957-678-446-0(PDF)
6.其他顯示處
(1)ISBN 應顯示或刊印於出版廣告、出版目錄、庫存清單、營業書目、或其他顯示刊登書訊之處。
(2)在電子書題名主畫面處,製作連結書目資訊、出版訂閱資訊與預覽資訊等。

電子書延伸辨識碼應用與顯示範例